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全国唯一的信息化建设示范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网络查控财产机制的发源地,不动产是最早在执行案件中建立“网络查询专线”的财产类型。经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家单位10年来共同开发、调整流程、扩充功能、促进升级,深圳市不动产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已经成为深圳法院“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原鹰眼查控网)中信息最全面、功能最完整的组成部分。
自功能完善以来,深圳市不动产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一直维持高效智能运行状态,智能办理了“海量”执行查询、查封、过户业务。据统计,仅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协助深圳市两级法院线项、不动产司法强制过户任务1644项;不动产查询房产价值约5594亿元、不动产查封房产价值约845亿元、不动产解封房产价值约224亿元;不动产司法强制过户房产价值约78亿元。价值庞大的不动产司法查控、过户均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智能秒批反馈,办理反馈周期明显缩短,司法查控效率大幅提升,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案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
双方不断加大数据归集共享力度,按照“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推动深圳市不动产司法查控平台组网模式的变革。将法院“鹰眼”系统不动产司法查控平台以专线个登记点的“分散式”组网,升级为仅连线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集约式”组网,实现了业务专线、终端设备等信息化资源的大量削减及回收利用,有效节约了信息化运行成本。
“由7条专线优化为一线直通,回收了很多联网设备,节约了不少通信费用,可以投入智慧法院建设的更多项目上。”深圳中院科信处郭副处长说。
现在,深圳法院干警在“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集中发起查控指令,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业务系统集中处理查控业务,不必再从“鹰眼”系统打印转录文书,有效避免了转录过程中财产转移的风险。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蔡科长表示:“执行法官传送执行指令后,系统在人工审核前便自动收文,电脑就有了记录,房产不能再办理抵押、转移等权属变更业务,能够有效避免业务办理流程中财产转移的风险。”
系统上线运行后,深圳市法院不动产司法查控范围在原有的查询、查封、解封网络办理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司法强制过户,使深圳成为省内首个实现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过户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办理的城市,改变了以往产权司法强制过户临柜办理模式。这一改变,通过“让信息多跑路”,不仅大幅提高了法院执行查控工作的效率,也有效降低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工作的负担,更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深圳中院执行实施处外勤团队的陆法官欣喜地说:“深圳法院是全省的案件大户,以往办理司法强制过户,我们要派外勤人员登门办理,司法强制过户功能上线运行后,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法官少跑腿’,减轻了不少外勤工作压力。”
“快了,快了,结果反馈明显快了。”赵法官、范法官异口同声地说。这两个案件在发出司法强制过户指令后一周内,经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系统智能甄别后,自动流转完成过户内部审核流程,完成过户登记,案件顺利执结。一线执行法官表示,不动产是执行案件中的主要财产项,查控提速,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大大减轻了结案压力。
深圳中院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协作,不断提升网络执行查控业务审批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秒批”。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续封等业务办理结果反馈周期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秒回,司法强制过户业务办理结果反馈周期从原来的30天缩短至最多5天,不动产司法查控业务均实现了近10倍的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