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借贷记账法的平衡关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9-1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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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可以进行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 对 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每一笔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都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那么一个时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了以后,所有借方发生额之和与所有贷方发生额之和也就必然相等,这一点可以用来检验账务处理正确与否,这就是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既然一个时期内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之和与贷方发生额之和必然相等,那么根据借贷记账法下账户中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等因素间的数量关系,一个时期内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之和与贷方期末余额之和也必然相等。 以上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是借贷记账法下试算平衡的两种方法。 试算平衡的局限性 在借贷记账法下,通过试算平衡可以检验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如果进行试算平衡时等式左右两边金额不等,那么账户记录一定有问题。但是,即使进行试算平衡时等式左右两边金额相等,也不能保证账户记录就绝对没有问题,因为有些记账错误通过试算平衡方式是发现不了的。这些差错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某笔经济业务(会计分录)被漏记; (2)某笔经纪业务(会计分录)被重记; (3)某笔经济业务(会计分录)应借、应贷账户的记账方向颠倒; (4)在同一个会计要素内部用错了账户名称(如将固定资产记入了“原材料”); (5)一个记账差错正好被另一个记账差错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