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集团公司严格监管阶段的各项措施和下半年HSE体系审核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国家对安全事故“零容忍”、严追责的高压态势,认识到必须有效管控生产经营关键领域的重大风险,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在关键风险领域和重要敏感时段设置生产经营安全“四条红线”,并对发生的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四条红线”具体内容
1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能量意外释放的高危和风险作业;
2可能导致着火爆炸的生产经营领域的油气泄漏;
3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包括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施工作业;
4油气井井控等关键作业。
各单位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四条红线”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突出专业管理,加强源头防控,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任务和施工作业计划——
严格监督落实关键风险领域和重要敏感时段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承包商项目施工作业安全准入审查;
严禁超越程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安排赶工期、抢任务、超负荷、超能力生产作业;
严禁在重要敏感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排高危作业,风险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升级管理要求。
如何贯彻和落实“四条红线”?
答
1、各单位、各库站要对结合开展“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安排对“四条红线”进行全员宣贯培训,利用安全会议、生产会议、班前会议、单位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掌握“四条红线”管控要求。
对于涉及“四条红线”的生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今后在涉及“四条红线”的任何一个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追责,因履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必须免职;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在集团公司有关会议上做检查。
对于集团公司内部甲乙双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甲乙同责、失职追责、一事双查、有所区别”的原则,根据责任情况从严追究各相关方企业的事故责任,确保各级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2、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强化高危作业风险防控。对照“四条红线”,结合本单位、库站工作实际,组织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高危和风险作业全面开展危害辨识,严格作业组织管理、严密作业程序、严细落实管控措施、严肃作业过程监管(4个“严”)。强化生产作业关键环节和高风险施工作业的旁站监督,加强关键风险领域和重要敏感时段施工作业方案、施工步骤的安全审查并严格监督执行,提升安全防范等级。
3、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监管力量,强化干部带班值班,提升现场风险管控能力。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生产方案不作变更,必须进行的风险作业要升级审批,严格现场确认和领导现场指挥。
4、严防油气生产经营领域的着火爆炸风险,加密生产巡检督查频次,提高巡检质量,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履行生产经营中的变更管理程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油气等介质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严守安全生产“四条红线”,
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