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勒公约(蒙特勒公约的精神)
发布时间:2022-09-1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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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6月22日,土耳其、英国、法国、苏联、希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南斯拉夫、日本等洛桑条约签字国代表,在瑞士的蒙特勒召开了制定新的海峡制度的国际会议(意大利未出席会议)。
会上关于各国军舰通过黑海海峡问题,争论十分激烈。
经长时间争论,最后于7月20日达成协议,与会9国代表签署了新的“关于海峡制度公约”,通称蒙特勒公约。公约确认了海峡通行的自由原则:平时和战时各国商船均可自由通过;在平时黑海沿岸国家的军舰可自由通过海峡,非沿岸国家之军舰通过海峡则要受到一定限制,即同一时期通过的军舰总吨位不得超过1.5万吨,在黑海停留的船只总吨位不得超过3万吨,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1天;在战时如土耳其为中立国,各交战国军舰不得通过海峡,如土耳其为参战国,则由土耳其决定是否允许别国军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