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信息网(食用油产品标准号查询表)
发布时间:2022-09-1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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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4月20日起实施的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和相应食用油产品执行标准对标签标志的有关规定(以GB 1534—2003《花生油》中对标签的要求为例)来看食用油的标签:
1. 9项必须标示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包装的食用油时,大包装还应标示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
2.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字样,食品中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表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标签中标明使用了的转基因的原料营养标签质量等级应标示食用油的制作工艺,标示“压榨”或“浸出”字样,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国名。
看食用油的营养标签
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标示营养标签(标准中豁免标识的食品除外)。因此,食用油标签亦需标示营养标签,要求标示的内容如下:
1.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2.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3. 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如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A等),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