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这其实是一道科普题,凭着我在央行十几年的工作经历,现在给朋友介绍一下我的看法。
众所周知,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所以它代表我国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也就是说它的发行数量多少及增长幅度是一定要与我经济总量(GDP)及其增长速度相适应的。发行量过多了可能会导致钱不值钱,引发通货膨胀,对经济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发行量过少了又可能引发市场流动性短缺,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还有可能引发通货紧缩,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正因为它的重要性,所以在发行上不能随心所欲,应坚持相应的原则,制度一个合理的制度,才能不致混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7条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第1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为此,目前人民币发行主要应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经济发行的原则,即按照经济发展速度和商品流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人民币发行数量,消除一切超经济发行的行为。二是坚持计划发行,也就是将人民币发行纳入国家综合计划之中,确保人民币发行与其他计划的有机协调。三是坚持集中统一发行原则,就是所有货币发行的最高权力集中于人民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行货币和代用货币。
目前人民币发行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现有市场货币供需总量、市场流动货币的周转速度、未来经济增长造成的货币缺口、外国对本国货币储备以及外币在本国的替代总量、市场上多余的货币量,这些因素都需要科学预测和综合考量。此外,朋友也说得对,还要考虑因经济全球化,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还要与其它国家货币相适应的情况来确定人民币的发行数量。
还有一点须指出,随着人民币数据货币的即将问世,将来现实中流通的实物货币量会大大减少,这是货币发展的一个必然方向。
说到这里,朋友如果还有不清楚、不明了的地方,我们可单独抽时间再交流,工作快乐、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