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10年内2检
发布时间:2022-09-16 10:15
浏览量:83
9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1日起实施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海南省将同步实施。
此次改革围绕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出系列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年的,每年上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