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最低保障: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每一台机动车(汽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想要合法上路行驶,都必须投保的强制性保险;之所以强制投保很好理解,因为人的保险意识很薄弱,如不强制则会出现大批用车人不为车辆投保车险。
而汽车工业的发展速度极其快,各大车企为迎合各个层面的消费者丰富了各种价位的选择,新车最低已经有3~4万元的选项;加之婚俗等传统文化的影响,购买汽车从遥不可及逐渐成为一种必然消费,甚至出现了一种倾尽全家之力的盲目消费。
这就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有能力购车,无能力承担用车过程中的风险开支。
在低端的汽车也制造环节也要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动力不会很弱且整备质量总会在1吨左右;这种交通工具以较快的速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一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其后果极有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而一次交通事故即使带来一个人的伤亡,其引发的连锁反应会带来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除非肇事车辆能给予受害方合理的赔偿。
然而对于绝大部分普通车主而言,其收入水平与储蓄标准总会在相对低一些的水平,购买一台汽车后很有可能已经回到零资产甚至负资产状态,那么在找事后面对动辄十几甚至数十万的高昂赔偿成本要如何解决呢?
在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已经存在危机的时代,依靠借是不太可能的,车辆的价值也远远不足赔偿,所以这类事故最终会造成两个甚至多个家庭出现几代人人生的改变,负面情绪以此为点向面传播,之后整个社会风气都会显现出消极。
全国持有驾驶证的人已经突破4亿,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亿台,如果没有车险则上述问题会以链式反应几乎“核爆”的速度扩散,而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发生的;所以机动车出现了必须强制投保的交强险,其功能为机动车肇事后在责任范围内,由交强险替代车辆驾驶人负责对受害方的损失赔偿,可理解为强制购买后为车主强制加上赔付能力的提升,这就是交强险的作用,不过交强险的保额真不高。
参考上述数据,交强险只能承担一些轻度的交通事故,面对人伤以及高端车辆的碰撞仍然不够使用;所以随之出现了自主选择投保的商业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其功能同样为肇事后车险替代驾驶人赔偿受害方的损失,不过保额可以在30、50、100、200万等多个档位自主选择,想要让驾驶车辆的潜在风险足够小,交强险+100万三者是标配,是否应该选择这一险种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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